导读: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但是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也越来越严重。
2017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中国社会保障十大事件揭晓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但是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也越来越严重。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计算
1.缴费数额: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2010年4月份陕西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工资为30293元左右,因此2010年缴费金额=30293*20%=6058.6元。
2.上缴比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3.基数: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可选择的档级为60%、80%、100%,基于如今社平工资逐年提高,考虑到个人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增加40%的档级。
以上三点,是最值得关注和注意的,避免一些无关紧要的错误。依法遵守相关的制度。
中国社会保障十大事件揭晓?
中国社会保障十大事件顺序如下:
1、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3、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第32届全球大会将“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2014——2016)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4、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5、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6、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7、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8、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9、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介绍,评选社会保障年度十大事件,是中国社会保障学界自2009年开始的一项例行活动,目的是为了客观记录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历程,并评估社会保障发展情况。
他指出,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年份,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与重大政策也密集出台。本年度大事件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涉及面广泛,几乎惠及各个群体与社会阶层。二是于法有据渐成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的前置条件。三是立足中长期发展,注重优化制度结构。四是由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不仅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际荣誉,而且会促进世界各国关注、重视、借鉴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经验。
以下是相关提问:
网友A:如何查询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专家A:建议你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情况:1、如果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注册过,可直接登录查询;2、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或请大厅工作人员帮助查询;3、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查询。
网友B:“2012年中国社会保障十大事件”
专家B:1.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多项重要阐述。2011年11月举行的党的“十八大”在政治报告中,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阐述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大方向。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制度全覆盖,比原计划提前8年。连同已有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颁布。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从多个方面体现了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下,为全方位化解老年人生活中的困难和风险提供了积极的对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颁布。2012年4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专门就军人保险事务制定的第一部法律,该法弥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军人保险规范不足的缺憾,为维护军人社会保险权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与保障。
5.《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并实施。2012年5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根据该纲要,我国“十二五”时期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并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构建起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保障网。
6.《“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发布并实施。2012年3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规划以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既定目标,明确了未来四年中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7.《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布。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实施,标志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和专业化管理服务方向,对完善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8.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保险是对大病患者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解决我国人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9.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公布。2012年8月2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的公告,这是我国审计部门首次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与支付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累计结余3.11万亿元,资金总体安全,基金运行平稳,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通过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促进和强化了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对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积极作用。
10.中韩签署社会保险协定解决在对方国参保问题。2012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社会保险协定》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该《协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署的第一个社会保险双边协定。该《协定》的签署为保障两国在对方国家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提供了依据,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
投保对象:30岁 不限 年轻人,白领,工薪阶层,中老年人裙
侧重险种: 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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